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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测报告及鉴定证书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6/11   发布人:管理员

关于检测报告及鉴定证书更正公告

 

我机构在近期合规自查中发现,202664日之前出具的部分检测报告及鉴定证书,在CMA标识旁擅自加注了国家认证字样,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及其使用要求》的规定。鉴定证书检测依据标注不规范,国家标准缺少年代号。该问题仅涉及标识标注方式,不影响检测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我公司对可追回的报告及证书已拆除国家认证字样并完成修正或换发;无法追回的已逐一登记备案。

如您持有的报告或证书出具日期在202664日之前且存在上述标识问题,未收到我公司的换发通知,可联系我机构免费换发修正后的新报告或证书。

换发流程:提供原报告/证书编号及联系方式 机构核实 制作新报告/证书 邮寄或现场领取。

联系方式:质量管理部 0431-84674886

          长春市前进大街7号    

在换发完成前,原报告及证书因标识问题可能影响其在特定场合的合规使用,建议尽快联系换发。

  我机构对此次问题给客户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将严格遵守CMA标识使用规范鉴定证书检测依据,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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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3756181773 / 1884408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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